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甘肃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甘肃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华润新能源(甘肃)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中广核新能源西北分公司、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令第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0〕6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2〕79号),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定期监督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发现,甘肃省部分发电企业工作人员存在对外租借、挂靠专业资格或培训合格证书等违规行为。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许可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监管,经研究,甘肃能源监管办决定在甘肃省范围内开展发电企业工作人员违规兼职挂证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持证发电企业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认真研究制定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系统梳理、认真排查本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租借、挂靠专业资格或培训合格证书等违规行为,并及时进行清理规范。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和清理整治工作并将清理规范情况报甘肃能源监管办。
二、甘肃能源监管将依托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和信用系统政务信息实时共享平台,通过资质许可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等方式,常态化监督、整顿、处置持证发电企业工作人员租借、挂靠专业资格或培训合格证书等违规兼职挂证行为。
三、各持证发电企业要建立健全许可条件保持长效机制,配合能源监管机构主动做好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日常维护。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若再发现持证发电企业工作人员违规兼职挂证的,甘肃能源监管办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视情节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或移送。
联系人:魏万举
电话:0931-2954878
邮箱:zzgzgsb@nea.gov.cn
甘肃能源监管办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