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学用结合,从原文中悟原理,开展交流研讨,从碰撞中升华思想,推动学习走深走实走心。
会上,办党组书记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阐述了报告的丰富内涵和要义精髓,分享了对报告内容的理解和认识。在交流研讨环节,办党组成员就“党的自我革命”取得的成就谈了自己的见解体会,用唯物主义辩证原理分析了“党的自我革命”与“人民监督政府”之间的辩证关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围绕如何学、怎么做分享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心得体会,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把握重点学,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能源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办党组书记充分肯定了两位同志的交流发言,并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学习要求。一是要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办里印发的党的二十大学习贯彻精神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机关党委统筹协调,各支部、各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各负其责,分别抓好具体落实,各支部书记发挥“头雁作用”,带头讲党课、写心得、开展交流研讨,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学习研讨活动。二是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全体党员干部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深入思考,在深学细悟中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思想认识和个人觉悟。三是要做好督学促学。机关党委和各支部要开展好全办集中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建立支部活动和党员学习台账,将其作为年度考核,择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切实将党的二十大学习抓实抓细,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