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许可申请人: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进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办理“一次都不跑”,切实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2022年10月起,我局采用中国邮政EMS方式为各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邮寄送达许可证服务。
特别提示:
1.为确保许可证有效送达,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在申请许可阶段准确填写申请信息和《许可申请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2.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收到系统发送的“准予许可”短信通知后2日内,以EMS或其他可查询的快递方式向我局寄送许可申请纸质材料(按照我局网站“业务办理指南”中“许可申请表下载指引”提示,下载打印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规范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以及原许可证正副本(新申请企业除外)。
3.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按企业所属省区寄送):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396号秦电国际大厦8层西北能源监管局资质管理处(邮编710054,电话029-81008075、8076)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元光花园7号办公楼(原电能计量中心)三楼西北能源监管局宁夏业务办(邮编750004,电话0951-4961292)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4号电力综合楼西北能源监管局青海业务办(邮编810008,电话0971-6072295)
4.请各许可申请人按规定妥善保存支撑许可条件的相关材料以备核查。
特此公告。
西北能源监管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