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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局科技司关于“中国—东盟储能

  产业交流与合作平台建设项目”

  承担单位评审结果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能源局委托科研项目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能源局委托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现确定“中国—东盟储能产业交流与合作平台建设项目”由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承担。

  请项目承担单位尽快与我司联系,以便对接开展后续工作。

  联系电话:010-81929227。

  

  

  

  国家能源局科技司

  2022年10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www.nea.gov.cn/2022-10/24/c_13106708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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