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以信用工作提升能源监管效能,西北能源监管局于近日制定印发了《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信用工作制度机制建设迈出新的一步。
《办法》制定充分吸取了国家能源局修订出台的信用工作两项清单最新成果。具体内容包含总则、信息归集、信息使用、异议处理、信用修复、信息报送、信息安全、附则等8个章节,明确了应归集的信用信息定义、范围、工作分工及要求,规范了依据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的具体措施,细化了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工作流程,并对信息报送和安全保密事项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全局各处室(办)信用工作职责分工,将有效促进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应用普及化和信用信息共享水平,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效能。
下一步,西北能源监管局将着力做好《办法》执行工作,实现信用工作同各领域专业监管更紧密结合,扎实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促进辖区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