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生态安全屏障、清洁能源基地,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西藏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华中能源监管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管促进西藏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做好西藏能源监管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实施意见》结合能源监管机构职责,立足西藏能源发展现状,着力解决西藏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出了加强监管促进西藏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七方面重点任务和措施。一是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加强能源保供综合督查,切实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二是建立能源项目建设监测机制,加强规划项目执行情况监管,推动能源规划重点任务落实;三是优化并网接入管理,加强电网运行方式监管,提升清洁能源消纳水平;四是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推动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五是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推动电力安全协同监管,提升电力本质安全水平;六是加强投诉举报突出问题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提升供电服务水平;七是全面推广许可告知承诺制,强化资质许可服务。 《实施意见》强调,华中能源监管局将会同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专题会商,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西藏能源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