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东北能源监管局坚持齐抓共管,注重检查实效,围绕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主要突出问题,深入东北区域三省一区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抽查阶段工作,以严格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切实保障工作成效。
一是抓住检查契机,推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东北能源监管局高度重视抽查阶段工作,针对电力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重点任务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方向,与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共同推进大检查工作取得成效,一方面会同辽宁省工信厅、黑龙江省发改委、吉林省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联合对28家电力企业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联合检查机制;另一方面以四川关州水电透水事故案例,推动地方政府强化属地责任意识。5月份以来,辽宁省发改委、工信厅会同东北能源监管局,对鞍山市发改委、朝阳市发改委、阜新市发改委、鞍山市工信局、盘锦市工信局以及6家电力企业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地市级电力安全管理作用逐渐加强。在检查过程中,东北能源监管局发挥专业积累优势,强化对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指导,切实保障检查深度和质量。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统筹线上线下安全监管。针对区域疫情散发、电力建设项目大规模施工的情况,东北能源监管局多举措强化安全监管,一方面加强线上监管,严格审查电力企业电力安全大检查阶段总结,核查企业报送安全信息情况,针对性确定下阶段检查重点,创新采用视频方式对2家电力企业开展抽查;另一方面注重现场检查“点面结合”,采取“由上至下”方式对11家电力央企驻东北区域单位及其所属电厂检查,提升其全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针对近年来发展迅速、安全基础存在薄弱环节的风电、光伏企业,采用“双随机”方式抽取14家企业开展现场重点检查。
三是聚焦问题整改,促进大检查取得成效。截至七月末,东北能源监管局通过大检查抽查发现问题269项,全部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完成整改;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制度体系和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且前期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的1家央企二级单位和6家电力企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5家电力企业立案移交行政处罚;归纳总结大检查发现问题,将进一步对区域电力企业下发有关通知,分析问题原因,督促企业总结工作经验、举一反三排查,全面治理存在电力安全隐患。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部署,继续督导电力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落实问题整改,保持东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电力安全稳定环境。(撰稿人:马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