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广大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进一步提高供电企业供电质量水平,根据《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监管〔2014〕149号)及新疆能源监管办《关于每季度上报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的函》的工作要求,现将新疆区域2021年第四季度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统计情况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从各供电企业上报的“两率”数据来看,“两率”指标均能满足新疆区域供电质量监管标准。其中,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昌吉、阿勒泰、巴州、奎屯、塔城、博尔塔拉、伊犁、阿克苏、和田、喀什、克州供电公司统计城市供电可靠率为100%。
请相关企业按期做好数据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真实反馈“两率”监测信息。我办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新疆区域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公布内容不属实的,可以进行投诉或举报。新疆能源监管办将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特别是合格率达到100%的区域,对上报数据不真实的情况将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投诉举报电话:0991-363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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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疆区域2021年度第四季度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xjb.nea.gov.cn/NewsDetail.aspx?id=5079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