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关于公示新疆区域2021-2022年燃煤火电机组调峰性能核定结果的通知》(新监能市场〔2021〕188号)公示结果,结合企业反馈意见,现将新疆区域2021-2022年燃煤火电机组调峰性能核定结果予以公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电力调度机构严格按照调峰性能核定结果进行调度。
二、发电企业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接带负荷,确保燃煤火电机组正常运行,并做好应急预案。
三、如有变动调整情况,请及时向我办报告。
关于公布新疆区域2021-2022年燃煤火电机组调峰性能核定结果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xjb.nea.gov.cn/NewsDetail.aspx?id=4977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