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告
(2022年第7号)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36号令相关规定,经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审查,做出下列许可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准予下列发电类电力设施许可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业务种类 | 许可结果 |
1 | 国投哈密风电有限公司 | 许可变更 | 光伏 新建16×3.125MW=50MW 风电 机组转让33×1.5MW=49.5MW |
2 |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复睿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登记变更【承诺制】 | 法定代表人冯润世变更为马国雄 |
3 | 木垒晶恒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登记变更【承诺制】 | 法定代表人何志良变更为刘文堂 |
4 | 新疆天风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机组延长服役【承诺制】 | 机组已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
二、准予下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业务种类 | 许可结果 |
1 | 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 | 新申请 | 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
2 | 新疆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许可事项变更 | 原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变更为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
3 | 新疆达星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登记事项变更 | 名称由阿勒泰玛益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达星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由福海变更为清河县 |
4 | 石河子市恒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登记事项变更 | 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西街27号变更为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西街27号 |
监督电话:0991-3631346
2022年3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xjb.nea.gov.cn/NewsDetail.aspx?id=5115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