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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29号)文件精神,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了《山西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工作方案》,并结合安全“会诊”与监察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全会诊“八步工作法”,进一步完善安全“会诊”工作流程,规范安全“会诊”工作程序,实行标准化“会诊”。

一是听取汇报,全面了解。“会诊”小组首先听取煤矿汇报,了解煤矿基本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内容包括企业概况、复产复建情况、自查自改情况、两个“四位一体”落实情况等。

二是专业对接,全程配合。煤矿企业调配专业技术人员,与安全“会诊”小组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无缝对接,全程配合“会诊”工作。

三是查阅资料,制定方案。查阅煤矿企业证照准入、机构配备、管理制度、图纸资料、报表报告、规程措施等,在全面掌握矿井情况的前提下制定针对性“会诊”方案。

四是矿井上下,图实结合。安全“会诊”工作既“下沉”又“上浮”,即既要注重深入井下现场检查,又要注重地面图纸资料、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的检查,做到图纸和现场实际相结合,井上与井下并重。

五是汇总整理,分类处置。安全“会诊”小组分类汇总整理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和加强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建议。

六是编写报告,制作文书。安全“会诊”小组按照要求撰写煤矿安全“会诊”意见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安全“会诊”报告由“会诊”小组监管监察执法人员、专家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针对安全“会诊”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向煤矿企业下达行政执法文书。

七是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安全“会诊”工作结束后,由“会诊”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通报会议,同时将本次“会诊”成果通报煤矿企业及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八是整改落实,巩固提高。对安全“会诊”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梳理防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并对煤矿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

通过推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八步工作法”,规范了各监察分局(站)突出矿井安全 “会诊”工作程序和流程,保证“会诊”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查大系统、治大灾害、控大风险、防大事故,发现和解决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遏制和杜绝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