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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组织修订了《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应希纯 010-81929636 010-81929600(传真)

  电子邮箱:fdsafety@163.com

  

  附件: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1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nea.gov.cn/2021-11/24/c_13103304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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