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报道

抗击疫情严管控 监察执法我在岗

时间:2022-02-09 17:59:25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主值班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平定与副值班救援指挥中心主任钟楠开展远程巡查

  

  驻榆林监察处室闫小卫、董建华、杨志军对常兴煤矿暗查暗访

  

  驻渭南监察处室贾云海、杨海荣、刘焕对燎原煤矿开展节假日期间安全巡查

  12月23日西安市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立即调整工作思路和方式,局领导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统筹省局及驻地监察处室疫情防控和监察执法工作,要求全局各单位紧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有条件开展现场监察的驻地监察处室要下沉一线监察执法,不能开展现场监察的利用好信息化手段扎实细致做好远程监察巡查,做到监察执法不断、执法力度不减。

  一是扎实细致开展远程监察。12月24日迅即制发加强“互联网+监管”远程监察执法工作方案。各业务处室、各驻地监察处室认真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疑点,第一时间通知辖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并跟踪落实。截至1月13日,远程监察65矿次,发现隐患71条,罚款373.5万元。

  二是坚持常态化开展巡查。每天利用事故风险分析平台对停产停建、安全风险大、灾害严重等重点矿井开展巡查,对瓦斯、CO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研判,重点对超限情况逐一进行核实处置。共计巡查2489矿次,处置超限报警信息322条,责成各驻地监察处室对超限报警、数据异常矿井核查51矿次,罚款311.2万元,追责问责60人。

  三是积极开展现场监察执法。驻榆林监察处室将灾害严重、事故频发、保供压力大、安全诚信差、长期停产停工等“五类”矿井列为监察重点,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开展精准监察;驻渭南监察处室对煤矿瓦斯、CO传感器报警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并举一反三开展监察执法。共计现场监察38矿次,查处隐患187条,其中重大隐患2条,罚款372.2万元,责令停产整顿2矿次,停止建设3矿次,停止采掘工作面2个,停止使用设施设备3台(套)。

  四是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责成驻渭南监察处室对韩城矿业公司桑树坪煤矿“1.9”顶板事故开展事故调查,1月12日组织韩城矿业公司所属煤矿召开警示教育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五是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和监察工作应急值守工作,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疫情期间工作不断档、责任不缺位。


原文链接:http://www.smaj.gov.cn/2-7044-content.aspx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