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党组纪检组召集业务处室召开监督促进矿山安全监察工作会商会议,局安全监察处、事故调查处、纪检组和机关纪委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林常青同志主持会议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首先传达了《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矿山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通知》(驻应急纪监函〔2021〕249号)要求,强调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强化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发生,为冬奥会和“两节”、“两会”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会议分别听取了安全监察处和事故调查处的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真研究新年度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研究落实冬奥会、全国“两会”矿山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新年度起好步、开好局;二要理清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定位,探索建立与省、市、县(区)监管部门的联动机制,推动地方强化监管执法;三要突出抓好重点整治,紧盯煤矿水害等重点灾害,切实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不断巩固事故防控机制;四要加强警示教育,节后复产复工前开展一次事故警示专题教育,真正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五要注重工作创新,多做有益的探索,真正提升矿山安全监察能力,确保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