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之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矿监机构改革之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忠实履行矿山安全监察职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出色答卷。
这一年,山西局始终保持强烈的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定期开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对不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煤炭产业政策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纳入重点监察对象;带头发扬斗争精神,严厉查处古交世纪金鑫煤业、长治市襄矿上良煤业、华阳集团二矿、朔州市怀仁南窑晋通砂石煤业等一批严重违法生产建设案件,在社会上形成强烈的震慑效果!
这一年,山西局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推进改革创新,持续完善“六个执法”体系,对内严格考核、对外严格执法,大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全年共查处重大隐患400条,比上年增长35.6%,行政罚款5.2亿元,比上年增长20%,监察执法各项指标均居全国矿监系统前列!
这一年,山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防范化解煤矿重大风险为着力点,有力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年各类煤矿发生死亡事故8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4起、14人,分别下降33.33%和56%,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5%和73.33%,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实现了历史最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