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至1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总监商登莹一行在山西省开展煤矿安全督导工作。督导组一行听取了晋能控股集团、山西焦煤集团关于安全保供工作情况汇报,对吕梁市2座煤矿开展了随机抽查检查,重点对应急管理部转办的3处私挖盗采窝点线索查处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同时对做好重点时段煤矿安全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
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要扎实做好煤矿保供的安全保障工作。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好保供和安全生产的关系。三是要深化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要坚持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要深刻吸取水害事故教训,提高对水害防治工作的认识。四是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盗采行为。深刻汲取吕梁孝义“12·15”非法盗采案件教训,持续开展非法盗采煤炭资源的安全整治。五是要坚决做好春节、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期间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干部要主动作为、盯紧看牢,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安全可控,坚决不能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胡海军,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相关领导参加了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