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动辖区煤矿全年安全监察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防范和化解煤矿安全重大风险,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2021年12月10日,榆林监察分局联合府谷县能源局组织府谷县北片区16处正常生产、建设矿井主要负责人在顺垣召开煤矿安全警示教育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有关文件及国家局、省局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通报了近期监察煤矿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辖区内安全监控超限报警处于全省前三名的情况和处罚情况等。
会议强调,一是继续加强落实一矿一公司的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分管职责,加强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二是积极推进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工艺的整改提高工作,推进综掘机自带液压系统等先进的临时支护工艺,逐步淘汰以前探梁等形式的临时支护。三是加强安全监控的现场管理工作,尤其是对传感器标校、胶轮车尾气造成的报警要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频繁超限报警。
会议要求,一是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的形势,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反思工作,超前风险研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措施进行防范。二是抓好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杜绝瓦斯超限,减少一氧化碳超限报警。安排专人负责,采取符合煤矿实际的有效措施,对超限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努力向安全监控系统零报警目标前进。三是摆正安全与保供的辩证关系,抓好今冬明春的安全工作。用好全系统各环节监察的 “两个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工作的质量,严格落实关于民营煤矿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陕煤安榆函字【2021】52号)布置的各项工作。监察机构将与监管部门通力合作、信息共享,形成合力,继续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