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矿安晋〔2021〕23号)有关文件精神,监察执法十处多措并举,确保辖区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加强事故警示教育。11月25日俄罗斯克麦罗沃州库兹巴斯矿区的利斯特维亚日纳亚煤矿事故造成51人遇难,监察执法十处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求各监察执法组在执法过程中作为典型案例向辖区煤矿职工进行传达通报;二是明确监察执法重点。结合当前安全防控重点,对辖区煤矿进行排查,将辖区内高瓦斯煤矿、水文地质复杂煤矿、自燃发火期短、安全管理较差、具备生产条件的停产矿井列为监察执法重点,通过严格执法,确保安全生产;三是严厉打击超能力生产。针对当前煤价持续高涨,辖区面临煤炭保供带来的严峻形势,要求各监察执法组在监察执法过程中对监察执法对象产量、系统、风量等进行重点核查,坚决杜绝超能力组织生产;四是充分运用新兴技术手段。在监察执法过程中注重新兴技术的应用,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远程执法,对三大监控系统、双预控系统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排查等手段,分析背后存在的安全风险,针对性开展监察指导,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