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煤矿安全生产,规范井下现场及人员的操作水平,根据《关于在全省煤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结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要求。11月9日,监察执法五处召开会议,要求监察人员积极配合能源局和应急局对辖区建设矿井和生产矿井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大排查、大整治。
一、根据制定好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由能源局和应急局牵头,监察五处配合,共同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开展,扎实抓好各项安全隐患治理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采取现场排查的形式,排查不留死角,要求煤矿安排各分管领导分专业对接检查,对井上、下分管范围进行零遗漏、全覆盖检查,参加排查人员要认真、细致排查,确保矿井各个环节、地点、部位得到彻底的检查。
三、对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进行排查,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的岗位、要害场所的检查。持续关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患严重矿井,特别是保供煤矿,防止煤矿因生产任务而忽视安全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