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11日,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万旭为组长的异地监察组一行9人赴朔州市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异地监察执法。重点对平鲁区芦家窑、中煤华昱元宝湾2处生产矿井和平鲁杰旺煤业、中煤华昱南泉湾2处停产矿井开展监察。
检查组采取听取企业汇报、座谈交流、查阅图纸资料、现场执法检查验证和暗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就煤矿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以及“六严禁”、三严格”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煤矿“打非治违”、“四个专项整治”、煤矿瓦斯防治和防灭火专项监察、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煤矿井下溃水溃砂专项检查、煤矿采掘接续监管监察、煤矿“电子封条”建设以及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使用等工作情况以及在立足“两个根本 ”、聚焦“两个清单”,扎实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情况以及贯彻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朔州市政府、朔州煤监局、朔州市市应急管理局有关领导、平鲁区、山阴县相关部门领导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