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近期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分析研判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督促辖区煤矿上级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11月1日,榆林监察分局分别组织辖区国有企业、乡镇煤矿上级公司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
会议听取了辖区重点保供矿井上级公司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建设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对所属煤矿风险研判及管控措施和四季度保供保安全的工作措施。
会议要求,一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保持清醒头脑,确保四季度安全生产;二要强化风险管理和灾害治理工作,上级公司要向承担保供任务的矿井派驻安全专班,实行驻矿督导;三要加强矿井地质工作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切实为所属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保障和技术指导服务;四要通过装备提升、新工艺应用等手段来降低安全风险,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五是加强信息沟通,齐抓共管,确保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
辖区16处国有煤矿上级公司,6处乡镇煤矿或托管企业上级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