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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晋城兴唐煤业有限公司车寨矿井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1-10-29 23:59:05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山西晋城兴唐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车寨矿井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等,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审查组,对《山西晋城兴唐煤业有限公司车寨矿井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形成了《山西晋城兴唐煤业有限公司车寨矿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针对《报告书》中指出的有关问题,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建设单位对设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专家组复审同意,提交了《山西晋城兴唐煤业有限公司车寨矿井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版)》(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的设计内容,请建设、施工单位在下一步建设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施工中如遇到矿井瓦斯、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性、水文地质类型、冲击地压危险性等设计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原设计的开拓方式、开采工艺、首采区、首采工作面布置及提升、运输、通风、供电等主要系统需要变更的,或施工中发现设计存在重大缺陷影响施工安全的,应立即停止施工,按规定修改设计内容并经重新审批后再组织实施。本次审查仅限于划定矿区范围内开采3号煤层的安全设施设计。

  二、请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并负责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单位,协调组织有关单位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符合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三、矿井安全设施设计概况

  (一)矿井储量、设计能力及服务年限

  根据国土资源部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3号煤层保有资源/储量139.01Mt,设计可采储量64.79Mt;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Mt/a,服务年限33.2a。

  (二)矿井开拓及开采

  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移交生产时布置主立井、副立井和回风立井3个井筒。其中:主立井净直径5.5m,净断面23.76m2,垂深520.5m,装备一对16t多绳立井箕斗,担负全矿井煤炭提升任务,井筒内设梯子间,兼作矿井的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副立井净直径9.5m,净断面70.88m2,垂深520.6m(不含井底水窝),井筒内装备一对双层四车多绳罐笼和一个可运输零星人员及材料的交通罐带平衡锤两套提升系统,担负矿井辅助提升任务,井筒内设梯子间,兼作矿井的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回风立井净直径8m,净断面50.24m2,垂深522m,担负矿井回风任务,设梯子间兼作安全出口。

  井底车场采用卧式环形车场,在副立井井底车场附近设置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管子道、水仓、等候室、调度室、医务室、消防材料库、无轨胶轮车存车硐室及换装硐室等;在主立井井底附近设置井底煤仓及装卸载硐室、箕斗装载硐室、井底清理撒煤硐室等。

  全井田3号煤层采用一个水平开拓,水平标高+500m。设计由主、副立井井底布置一组南北向大巷分别至井田南、北边界附近。该组开拓大巷平行布置,分别为胶带大巷、辅运大巷、进风大巷和两条回风大巷,巷间距40m。其中辅运大巷沿+500m水平以3‰坡度向南北两翼延伸,进入煤层后沿煤层底板布置,胶带大巷及进风大巷沿3号煤层底板布置,两条回风大巷沿3号煤层顶板布置。

  3号煤层采用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顶板管理为全部垮落法。矿井移交生产时,在一采区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一个瓦斯预抽工作面,同时配备3个综掘工作面,采掘比1:3。

  (三)矿井通风

  矿井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立井、副立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回风立井选用2台VMF-3150/1800-1G型矿井轴流式通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配备Y型电机,电机功率1500kW、10kV。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综掘工作面选用2台FBD-№8/2×55型矿用防爆压入式对旋轴流局部通风机。

  (四)瓦斯灾害防治

  矿井按高瓦斯矿井设计,在风井工业场地设置1座地面瓦斯抽采泵站,站内布置3套瓦斯抽采系统,其中1套高负压系统和2套低负压系统;每套瓦斯抽采系统均选用2台2BEC80型水环真空泵,1台工作,1台备用,电机功率710kW。设计的瓦斯抽采方法包括:掘进工作面采用千米钻机定向长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回采工作面采用双向顺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采用顶板走向长钻孔抽采采空区裂隙带瓦斯,现采空区采用回风顺槽埋管抽采,老采空区采用闭墙插管抽采。

  (五)粉尘灾害防治

  井下设有综合防尘系统,采用喷雾洒水、定期冲洗、煤层注水和个体防护措施。井下电气设备采取防爆措施和隔爆措施,在井筒与大巷连接处、与井底煤仓相连的巷道、回采工作面顺槽、掘进工作面等地点设置隔爆水棚;地面设有防尘系统。

  (六)矿井防灭火

  3号煤层为不易自燃煤层,设计针对外因火灾制定相应的防灭火措施,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设置消火栓、防火门、消防砂箱等设施满足机电硐室防灭火需要;机电硐室及采掘工作面设备均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下所有电缆均选用阻燃电缆,采用阻燃防静电输送带。

  (七)防排水系统

  在副立井井底车场附近设主排水系统,主、副水仓总有效容积1500m3,主排水泵房选用3台MD280-65×9型矿用耐磨多级离心泵,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配套电机功率900kW,沿副立井井筒敷设2趟φ273×12排水管路至地面工业场地内水处理站;强排水系统选用2台BQ275-574/15-710W/-S型矿用隔爆型潜水电泵,1台工作、1台备用、电机功率710kW,沿副立井井筒敷设1趟φ273×12强排水管路直排地面。

  (八)矿井供电系统

  在矿井工业场地新建一座35kV变电站,双回35kV电源分别引自明阳110kV变电站和下村110kV变电站35kV母线段,导线型号均为LGJ-240钢芯铝绞线,线路长度分别为10.68km和12.63km,当任一回电源停止运行时,另一回仍能保证矿井全部负荷用电。变电站内设2台SZ11—20000/35 35±3×2.5%/10.5kV 20000kV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井下采用10kV高压供电,设井下主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各一座,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采用“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方式。

  (九)矿井提升、运输、空气压缩设备

  主立井提升选用1套JKMD-3.5×4(Ⅲ)型落地式多绳摩擦式提升机,提升容器为一对16箕斗,配低速直联交流电动机,功率2000kW,采用交-直-交变频调速电控装置;副立井提升系统选用JKMD-5.0×4(Ⅲ)E型落地式多绳摩擦式提升机,配低速直联交流同步电动机,功率2000kW,采用交-直-交变频调速电控系统;副立井交通罐提升系统选用JKMD-2.25×4(I)落地式多绳摩擦提升机,配变频电动机,功率280kW,采用变频调速电控系统。井下煤炭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方式,井下辅助运输采用防爆柴油无轨胶轮车运输。

  在工业场地设一座空气压缩机站,选用3台SA—250A型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排气量46.5m3/min、排气压力0.85MPa、配250kW电动机),2台工作,1台备用,沿副立井井筒敷设1趟φ219×6无缝钢管压风管路至井下。

  (十)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选用1套KJ95X型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选用1套KJ236(A)型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在井底车场附近布置1个额定人数100人的永久避难硐室,在回采工作面胶带顺槽和辅运顺槽各布置1个额定人数20人的临时避难硐室;设置矿井压风自救系统,所有采区避灾路线上均敷设压风管路,按规定设置压风自救装置;设置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利用消防洒水管网,在采掘工作面、井下避难硐室、井下临时避难硐室等处设置专用供水阀门;选用1套320门程控数字调度交换设备,实现全矿井生产调度通信;选用1套896门程控数字交换设备,实现全矿井及选煤厂对外行政通信;选用1套KT319型矿用无线通信系统和KTK113型井下广播系统。

  (十一)矿井救援、保健与安全培训

  矿井设置矿山救护消防中队,下设3个救护消防小队;井口设置保健急救站,井下设急救站;矿井设置安全培训中心。

  四、请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矿井通风、瓦斯、安全监控管理等工作。应不断完善和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及时测定煤层瓦斯相关参数,掌握瓦斯赋存和涌出规律,强化现场瓦斯抽采管理,加大瓦斯预抽力度,确保瓦斯抽采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维护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发挥作用,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按规定设置防治水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水害防治工作;要按照《煤矿防治水细则》有关要求,进一步对奥灰含水层的富水性、突水危险性分区开展研究,查明奥灰含水层的水文地质规律,形成对构造(包括隐伏构造)探查、验证和治理的防治水体系;加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提前制定相应防治水措施并严格落实,防止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冲击地压鉴定评价工作。矿井在建设过程中,待具备鉴定条件时,应按照《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如鉴定为有冲击倾向性,必须立即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四)强化防灭火工作。加强电气、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严防失爆和着火,井下带式输送机必须按照规定和设计要求安设各类保护装置并确保其发挥作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消除外因火灾。

  (五)加强粉尘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喷雾洒水等防尘设施符合要求、防尘供水系统正常使用;按规定实施煤层注水,确保各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六)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好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83/202109/f4d0b5a4-911c-43a3-8638-1930a3ce86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