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朔州煤监站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三项举措”扎实推进《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将《刑法修正案(十一)》纳入今年学习重点,采取会前学好、专题讨论、邀请专家讲座等多种方式,推动全站上下深入学习理解和熟练掌握《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切实提升监察执法效能。
二是强化法制宣传。通过辖区煤矿微信群等加大《刑法修正案(十一)》宣传力度,督促全体监察执法人员逢会必讲、逢矿必宣,对《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修改、保留入罪情形”等知识进行讲解,有效提升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在辖区煤矿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依法适用。在监察执法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从严追究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