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应急准备,强化监测预警,加大汛期煤矿水害防治监察执法力度,确保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连日来,朔州煤监站采取“六项措施”,切实做好2021年水害防治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联动。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防汛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更加有效的举措,加强煤矿水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效遏制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密切联系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及时掌握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通过微信群、QQ群、短信等,实时向煤矿发布暴雨预警情况。
二是压实煤矿水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成立雨季“三防”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到防汛物资、装备、资金和队伍到位;建立事故灾害紧急撤人制度,发现突水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人员;建立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是强化水患风险排查治理。督促煤矿企业查清矿井、井田及其周边的河流、小流域治理拦水堤坝、引水工程等有关水利工程的汇水、疏水、渗漏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历史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完善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全面排查井田范围内废弃老井、报废钻孔及采煤裂缝、塌陷区,在雨季前全部封堵充实,防止洪水倒灌井下导致淹井;及时清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全面检修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进行联合排水试验。
四是推行水害防治技术升级。要求各煤矿企业开拓新思路,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推进水害防治工作,保障矿井生产安全。督促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或者有突出淹井危险的矿井装备潜水泵排水系统,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装备微震监测系统;建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通过超声波等智能化手段,及时掌握矿井防治水第一手资料。
五是强化应急管理。要求煤矿制定和落实水害应急预案,雨季至少进行一次水害救灾演练;切实做好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事故灾害警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险救灾,严防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六是加大汛期水害防治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三专两探一撤”制度;发现矿井有未查明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建设,未按规定留设或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有透水征兆或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时未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对汛期水害防治不重视、工作责任不落实或水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