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将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做实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近日,太原煤监分局组织监察员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
新《安全生产法》共修改42项,增加5条,其中包括拆分1条,增加6款,修改43处。有十大特点: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分局要求监察员在监察执法过程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人人都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