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7日,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21〕30 号)和省局工作安排,晋城煤监分局组织开展对2020年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海天煤业有限公司“9·4”一般运输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此次评估工作由晋城煤监分局牵头成立市级评估工作组,成员由晋城市公安局、总工会派员组成,并邀请晋城市监察委派员参加。
评估工作开展前,晋城煤监分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由组长对各成员单位进行了工作分工。评估期间,评估组听取了有关部门、事故单位的自查汇报,并检查了有关文件、档案及资料,对事故单位在落实责任人员党政纪处分、事故整改措施等方面情况进行重点评估,并提出了有关建议。
开展此项评估工作,有利于事故单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推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