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长治煤监分局作出以下要求:
一、由领导带队对辖区煤矿开展汛期不间断监察执法,主动与气象、水利、应急救援队伍等联系,密切关注和掌握灾害性天气,准确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预测预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时刻紧绷防汛安全这根弦,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监察员要根据灾害性天气情况,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保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及时有效处置。有针对性地抽查矿山企业落实停产撤人措施情况,发现未按规定及时撤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值班值守,快速应急处置。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值守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雨季巡查及停产撤人制度,在出现暴雨、洪水、大风等极端天气,或收到相关预警信息,或发生突水(透水、溃水)预兆时,要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和地面受威胁区域人员,确保汛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