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矿山安全生产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工作,10月13日,吕梁煤监分局召开专项讨论会,就“落实改革举措,强化系统配套”进行了讨论:
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程序、受理条件、评审标准及网上申报均由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专人负责、专网发布及申报,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复印件等材料。
二、监察方面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矿山企业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矿山企业不具备持证条件的,依法进行处罚,并移送许可证颁发和管理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
三、全面推进电子证照运用,煤矿企业可以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和样式要求,争取早日实现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化。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材料。
此次讨论会,吕梁分局对改革方案进行了简明扼要的剖析,并坚持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投身到改革工作中,把“证照分离”改革纳入重点工作,推动改革工作稳妥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