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溃水溃砂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晋中煤监分局将组成三支监察小组对辖区浅表开采可能导通地面产生裂缝以及开采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上覆强含水层导通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停工停产整改或整顿的煤矿进行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
根据风险研判情况,晋中煤监分局重点将对辖区内7座矿井进行全面检查,另对其他受水害威胁矿井进行随机抽查。监察组将对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2021年汛期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的通知》所列内容进行逐项检查。检查中,对发现的由煤矿企业已自查自改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的隐患和问题,将从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企业自查自改走过场、隐患和问题没有排查整治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