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压实责任“链条”,杜绝“屡查屡发挡不住事故”的现象发生?为防止企业就问题改问题,地方监管部门重检查、轻追责等“一查了之、一罚了之”的情况出现,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煤监分局不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压实责任“链条”,要求不光要改,还要建立“责任高墙”,杜绝“屡查屡犯”,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针对查处的各类重大隐患,晋城分局用好国家局、山西省两个隐患调查处理办法,由事及人严查隐患背后管理、监管漏洞,实行责任倒查、查事警人。
二是“一矿两查”,在对县级监管煤矿检查同时,分局同步对包矿县领导、县应急能源部门、监管专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严查履职不认真,执法不到位问题。
三是开展约谈。对查处重大隐患较多的2个县区应急管理局进行了约谈,下达停产整顿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函件7份,提出改善安全监管建议25条,对15座矿井的35名企业责任人提出了责任追究意见,推动监管、企业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实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