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辖区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局始终坚持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采取有力举措督促辖区煤矿企业管控风险。
9月初,按照惯例,分局、市应急局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在分局召开了月度风险研判管控会。为提升研判效果,本次研判打破以往月度研判形式,一是分局监察组提前召开专题会研判各矿风险,做到底数清楚,大家在听取峰峰集团、邯矿集团业务部室对辖区煤矿8月份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9月份风险排查情况的汇报后,分局与会人员对其未研判出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了补充。二是会议从先前分局处级干部参加,扩大到全体监察员,以便煤矿联络员对联系煤矿管控措施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建议。
分局要求,一要针对风险开展自查。针对辖区8月份羊东矿供电、孙庄矿排水风险,业务部室要加大排查力度,督促各矿开展自查,防范同类事件发生。二要针对事故开展自查。汲取柴达尔煤矿、郝家梁矿业事故,立即对各矿防溃水溃砂、采掘接续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防范防治水和采掘接续失调增加放大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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