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冀中监察分局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列席煤矿安全办公会的形式,对煤矿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行督促指导,取得了较好效果,使分局在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又有了新思路新手段。
8月19日,分局派员参加了东庞矿东庞井安全办公会。为了本次督促指导取得较好效果,冀中监察分局提前了解该矿安全办公会主要议程,观看警示教育内容,并准备了发言提纲。警示教育活动结束后,冀中监察分局列席人员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点评,指出本次警示教育活动内容选材贴合矿井实际,事故案例有代表性,达到了吸取事故教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工作的成效。同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安全发展观,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二是要积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要将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引以为戒;将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警钟长鸣;将重大事故隐患当成事故看待,防范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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