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冀中监察分局组织全体监察员专题学习新修订实施的《行政处罚法》。针对《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结合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程序,就如何落实行政处罚法规定要求进行了研讨。
研讨强调,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施行政处罚,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陈述申辩或听证受理、法制审核、行政处罚决定等程序,保证程序合法,确保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强化执法监督,把握案件评查工作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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