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山西省纪委以及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通知精神,山西煤监局对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锲而不舍的意志抓好作风建设。
二是强化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七个严禁”的要求,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的10个方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吸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训,大力弘扬崇廉拒腐的优良作风和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不断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严明纪律规矩。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严守纪律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以及公开发表不当言论;严禁接受监察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或其他娱乐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工作日饮酒。
四是严格执纪监督问责。纪检组监察室和各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严查快处,严肃执纪。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通报曝光,同时坚持“一案双查”,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