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了解,“三线一单”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城镇规划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哈尔滨合理制定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要求,建立“1+18+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市级清单,体现环境管控单元的基础性、底线性要求;“18”为区县(市)级清单,体现环境管控单元所在区县(市)地域性、适用性要求;“N”为管控单元清单,体现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可操作性要求。
哈尔滨严格落实分区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控。重点管控单元突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强化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约束,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重点加强农业、生活等领域的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