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煤监局围绕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沟通衔接和统筹协调,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
驻矿盯守——执法重心前移力量下沉
“省、市、县三级各责任单位对各类煤矿的包保、盯守、巡查等措施必须全部落实到位,所有生产、建设煤矿必须‘班班见领导’,除矿领导正常下井带班外,矿长、实际控制人每天必须下井检查一次,技术人员每班必须下井检查。”日前,福建煤监局局长郑李亭在全省煤矿事故警示视频会上强调。
近日,福建煤监局派出由局领导带队的3个督导组,进驻重点矿区开展不间断巡查,省级监控平台每天对所有煤矿做到一调度、一巡查。从7月12日开始,针对节后煤矿复工复产、煤价上涨可能带来的影响,福建煤监局部署开始新一轮驻矿蹲点,推动蹲点驻守和不间断巡查形成常态化。
蹲点驻守,不忘提醒谈话。日前,福建煤监局副局长朱石福和纪检组长林常青与即将去基层蹲点驻守的6名监察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大家共同研究确定本次蹲点驻守和监察执法的主要任务和检查重点,组织学习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戒酒令”等有关廉政纪律。“近年来我们系统发生的多起典型案例,都是活生生的教训!大家务必引以为戒,要管住心、管住口、管住手。”林常青强调。
近年来,福建煤监局提醒谈话已经常态化、制度化,监察人员每次下基层开展监察执法或事故调查,局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都要共同与监察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重申廉政纪律要求,强调带队领导工作责任,使咬耳扯袖形成常态。
定期会商——各司其职深入整治
6月11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煤监局牵头召集全省矿山安全第二季度会商,省公安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和联络员参会,深入分析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福建煤监局以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工作为抓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根据《2021年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确定的4个方面14项集中攻坚重点任务,每季度牵头召集一次会商,对照任务书、时间表,督促各责任单位认领任务、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比如,省自然资源厅持续推进矿山越界开采专项排查整治,运用“手工填写表格+GNSS测量检查”的模式,对去年矿区矿界测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结合现场巡查、卫星遥感监测、群众信访举报、协作部门移交等方式渠道,对全省4040个矿照逾期矿山、关停矿山、非法采矿点每天进行打卡巡查,建档立卡,坚持一矿一档案,一矿一图库,加大对非法采矿和越界开采等非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去年以来,福建省自然资源部门立案查处涉矿(含非煤矿山)案件76起,移送公安、司法机关21起。
福建公安机关紧紧盯住煤矿、非煤矿山等民爆物品使用单位,结合当前夏季高温、雷雨天气特点,突出运输、储存等重点环节,开展“滚动式”排查检查,打击查处涉矿民爆物品违法行为,倒逼矿山企业自觉查纠问题、按章操作、守法经营。今年以来,共发现安全隐患193处,对3家涉矿爆破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查缴乳化炸药343.3公斤、雷管20发。
围绕重点——逐项破解难题
今年以来,福建煤监局深刻吸取其他省份矿山事故教训,先后组织开展了煤矿采掘队伍管理、动火作业管理、防治水等专题调研,针对煤矿存在冒险蛮干、以包代管、层层转包等问题,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采掘队伍管理的通知》,通过系统分析摸清问题症结,对症下药解决实际问题。
针对部分煤矿工人流动性大,招聘临时人员未经培训就下井作业,工人风险意识淡薄,对井下情况不熟悉,基本技能缺失,应急处置能力差等问题,该局明确要求“统一培训、统一考试”,所有生产建设矿井必须严格按照节后复工复产前的教育培训和新工人岗前培训要求,开展好事故警示、技能实操、应知应会知识和应急处置等4个专题培训,培训学时达不到要求或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下井作业,企业不得复工复产。福建煤监局每次进行监察执法,做到“三查三考”:一查煤矿企业安全教育开展情况,二查培训内容是否具有实操性,三查培训学时、考试考核等情况;一考管理人员对三年行动和大排查任务内容及进度的了解情况,二考技术人员对井下风险隐患的掌握情况,三考一线工人对“135”防治水机制等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情况。
针对有的煤矿井下管理混乱,掘进队包进度、采掘队包产量,以包代管、层层转包、一包之了,缺乏统一管理调度等现象,该局要求实行“统一生产计划、统一安全管理”;生产建设矿井所有采掘头面都必须纳入全矿统一计划管理,按照“一优三减”原则,逐队明确作业地点,编制作业规程,开展安全论证;严禁无规程盲目作业、无计划擅自生产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周末巡检、安全员班中巡查、瓦检员测风测气等工作必须覆盖井下所有工作点面,坚决杜绝安全管理缺失缺位。
针对基层煤管部门监管软化、弱化,对问题隐患熟视无睹、视无不见,不敢查、不会查、发现不了问题、不敢立案处罚等问题突出,该局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严格检查监督”;严格落实地方监管责任,切实增加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加大立案处罚的力度,对未按照规定组织培训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下井作业、工作面未编制作业规程、未进行安全论证、规程落实不到位、工作面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巡查检查、测风测气空班漏检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依规立案查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全省仍有12家煤矿未能通过复工复产安全验收,福建煤监局利用监控预警平台不定期进行远程巡查,并要求市、县煤管部门逐矿派员盯守,严防偷挖乱采。
(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 沈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