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河北煤矿安监局防汛工作部署,深刻吸取陕西郝家梁煤矿“7·15”等事故教训,邯郸监察分局迅速采取五项措施,督促辖区煤矿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各项工作,防范煤矿各类水害事故发生。
一是强化关键人关键岗位值班盯守。分局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防治水专业监察员在岗待命,并督促煤矿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领导带班下井等制度。分局值班人员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调度和电话查岗方式,抽查矿长和“雨季三防”有关负责人极端天气期间是否在矿盯守。
二是综合运用远程监察系统。分局值班人员及各矿联络员用好远程监察系统,及时掌握煤矿相关情况。通过查看视频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了解各矿降雨情况,井下作业人员受水害威胁或极端天气是否停产撤人。加大对煤矿水害风险预警与防控系统查看力度,查看矿井水位、排水量等是否有异常变化,发现报警立即调度核实。盯紧整合煤矿撤人落实情况,对停产和撤人的整合煤矿,值班人员每天通过视频监控视频回放功能适时调看副井和主井视频,记录调看结果,防范假撤人、真生产。
三是加大雨季三防巡查力度。调度各矿井口标高和积水情况,对比历年最高洪水位,分析矿井是否受暴雨洪水威胁风险。加大对不放心矿井巡查力度,检查“雨季三防”措施落实情况、防洪队伍及物资配备情况。
四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主动与市气象、水利、防汛和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密切跟踪灾害天气、汛情变化、水库河流排泄洪等情况,并通过微信或电话等方式,及时向煤矿企业发送预警信息。
五是严格水害防治监察执法。加大对水害威胁严重矿井监察执法力度,对不放心的煤矿开展重点抽查,涉及“三专两探一撤”措施的重大问题必须立查立改,利用班前会等方式向从业人员强化井下突水预兆常识,严格落实极端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制度,特别是出现突水、溃水征兆必须第一时间组织撤人,确保煤矿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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