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以及《全省安全生产重点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精神, 7月6日至9日,陕西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蔺国杰带队对延安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督导和监督检查。
检查组查阅了延安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相关资料,采取暗查暗访的方式,延伸监察了黄陵县南川二号煤矿、集贤煤矿,宝塔区四咀煤矿、宝贸煤矿。
蔺国杰指出,延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晰,区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煤矿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蔺国杰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守住煤矿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底线。二要扎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要认真做好煤矿分类处置工作。四要认真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五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六要扎实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
延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晓军,市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国家电网、地方电网,各产煤区县及所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反馈通报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