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保汛期煤矿供电安全的通知》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加强供电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大范围停电事故发生,6月22日至30日,邯郸监察分局、邯郸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对辖区煤矿开展了供电安全专项检查。
一是抓住重点,逐级排查。重点检查了辖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资源整合煤矿和近期发生供电事故的8处煤矿。此外,还对煤矿的上一级供电单位,峰峰集团电业分公司、磁县供电分公司以及邯郸供电分公司主供煤矿的供电线路进行了详细检查。
二是突出专业,闭环管控。本次专项检查聘请了开滦集团、邯郸供电分公司和省局技术中心共5名供电技术专家,充分借助专家的技术力量为企业供电安全问诊把脉,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充分暴露问题,强化督促整改,提升辖区煤矿供电安全技术水平。
三是细化方案,表格检查。将线路运行、检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站内主变压器和高压开关等电气设备运行及继电保护等的整定,线路、电缆及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两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演练开展情况等检查内容细化为74项211条检查内容,实行表格式检查,确保检查全不漏项,查真容见实效,共检查了7个35KV变电站、2个6KV变电所、10条35KV杆塔供电线路,27条6KV供电线路、3个瓦斯电厂,抽查了煤矿部分主要通风机房,发现111条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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