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煤监分局不断扩大分局服务型执法标兵单位的品牌效应,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服务煤矿安全生产。
争当“宣传员”。积极宣讲“12356”工作思路,认真宣贯“一规程三细则两规范”等法规标准。
争当“辅导员”。立足日常监察,逐矿讲解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矿帮助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定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争当“调研员”。对煤矿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灾害治理等进行调研,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指导实践。
争当“联络员”。在监察分局、监管部门、煤矿企业之间确定日常联系人和职能部门,分片区建立3个煤矿安全微信群,实现相互之间联络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
争当“服务员 ”。设置首问服务科(设在办公室),践行“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理念,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