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建设煤矿监察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长治煤监分局有的放矢,采取三项举措提高建设煤矿监察工作水平。
一是“内部全员学”。安排人员制作课件开展业务学习,从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和相关文件入手,列出监察要点,确保监察员学会学精。
二是“普法互动学”,将《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等相关规范、文件普法到矿,细致讲解,现场交流,有效解决了企业认知中的盲点。
三是“现场示范学”。严格落实监察执法计划,在组织对建设煤矿开展现场执法时,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实施示范教学,逐条逐项理出企业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企业安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