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6月21日,阳泉煤监分局组织全体监察员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作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自《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公布施行以来,对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法治保障作用,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势向好,但也面临较多严峻问题,暴露出一些法治薄弱环节甚至空白地段。此次修改安全生产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迫切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有力保障。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三管三必须”,即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同时,在完善安全生产原则要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政府及监管部门职责、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措施等方面也新增多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