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异地监察执法的通知》安排部署,5月8日至22日,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牛银海同志带队对山西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数量较多的晋城市、晋中市开展了异地监察执法。
一是提前明确监察重点。河北煤监局异地监察执法组认真学习《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异地监察执法的通知》《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事故的通报》精神,认真吸取山西石港煤业“2021.3.2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突出煤层鉴定、突出敏感指标考察、抽采半径考察、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此次监察的重点。
二是精心编制检查方案。检查组同驻地分局监察员共同分析研判煤矿生产布局、采掘安排、防突措施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其主要风险和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精准制定检查方案,确保监察执法有的放矢,收到实效。
三是现场检查严格认真。检查组人员依法依规、逐条逐项认真检查内业资料,特别是对抽采半径考察报告及两个“四位一体”措施落实情况,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一项一项审查,从图纸、记录、台账、监控一项一项对照,从文字、数据、过程、结论逐一推敲,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不放过每一个漏洞,不仅检查问题,还深挖问题隐患背后的原因,有力推动辖区煤矿企业防突工作理念更新、技术进步。
四是监察执法成效明显。此次异地执法共检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8座,查出各类问题隐患139条,其中一般隐患135条、重大隐患4条,作出责令停止使用设备3台(套),责令局部停止作业5处,责令停产整顿4矿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矿次,实施行政罚款408万元,提出意见建议57条,有力推动了山西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灾害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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