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煤矿监察改革创新以来,全省煤监系统涌现出一批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勇于作为的监察干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办〔2020〕53号)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试行)》(晋煤监党〔2020〕22号),经中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2021年5月31日会议研究决定,对今年以来在监察执法和事故调查中表现突出的姚文泉等18名同志给予表彰。
一、对姚文泉等3名同志记三等功
姚文泉 办公室主任
杨伟鹏 安全监察二处副处长
王玺栋 纪检室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副处级)
二、对乔保英等8名同志给予嘉奖
乔保英 政策法规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李京文 长治监察分局局长
王谋生 太原监察分局党总支书记
杨建军 安全监察二处副处长
石会民 阳泉监察分局副局长
崔永涛 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郭 柯 安全监察一处三级主任科员
吴龙彪 安全监察二处三级主任科员
三、对李建国等7名同志给予通报表扬
李建国 安全监察二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陈树涛 安全监察二处一级主任科员
郭 翔 长治监察分局三级调研员
申方方 长治监察分局综合信息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耿青禄 长治监察分局事故调查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姬王鹏 晋城监察分局事故调查室主任
董晓东 太原监察分局综合信息室副主任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系统广大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奋发向上,持续深化煤矿监察改革创新,不断 推进“六个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监察执法成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百年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