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榆林监察分局对山东隆源矿业工程有限公司及在榆林地区所承托煤矿进行安全约谈,通报了山东隆源矿业工程有限公司承托煤矿存在的问题,并对每个矿井存在的隐患提出了整改要求。榆林监察分局二级调研员李宏仓主持会议,分局局长闫小卫出席会议并讲话。
闫小卫要求:一要认识到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和“七一”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二要进一步加强与托管方的协调沟通,理顺安全投入、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监管等机制,处理好两方之间关系,做好长远打算;三要进一步优化监管模式,参照老矿务局的管理模式对所属承托煤矿进行管理,加大检查频次,提高检查质量;四要对标对表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提升矿井技术能力;五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六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全面消除矿井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山东隆源矿业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全副总、技术副总及该公司在榆林地区所承托的7处煤矿矿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