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辖区煤矿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长治监察分局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总体要求,安排监察小组全面开展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工作。
6月7日至8日,监察一组成员胡慧松、简俊杰、常猷亮按照分局计划对山西通洲集团晋杨煤业有限公司进行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
监察员到矿后详细查阅了该矿的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雨季防治水措施、降大到暴雨期间停产撤人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对该矿地面的防洪防汛工程设施、应急物资、人员配备情况、井下排水系统等进行逐项排查。检查发现该矿未赋予降暴雨期间调度员的停产撤人权限;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查出的影响防汛工作的问题,监察员当即责令矿方进行整改落实。
监察一组带队领导胡慧松要求矿方深刻吸取“4·10”新疆呼图壁县白杨沟丰源煤矿透水事故的惨痛教训,牢固树立防治水工作,由过程治理向源头预防、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井下治理向井上下结合治理的理念,提升管理水平,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对该矿汛期防汛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
一是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安排专业人员对地面积水与洪水情况、井下涌水量等有关水文变化情况和井田范围及附近地面有无裂缝、采空区塌陷等进行排查观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各项应急响应制度,强化培训,并立即展开一次雨季三防应急演练,并强化防汛信息的沟通联络,与周边矿井共享防汛信息,防止周边汛情危及本矿或影响上下班途中的职工安全。
三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发现突水(透水、溃水)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