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煤矿企业落实远程监管责任,邯郸监察分局定期向辖区煤矿企业通报远程监管工作开展及所属煤矿远程监管系统运行情况,指出远程监管系统查看、问题处置、系统管理、设备维护标校、人员日常操作等方面问题,进一步规范煤矿企业远程监管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局要求煤矿企业切实发挥好远程监管系统“千里眼”作用,规范日报表审批、上报程序和应急处置。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加大对远程监管系统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操作熟练程度和应急反应速度,确保应急值守人员发现重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监测工技术培训,熟练掌握安全监测监控仪器性能、操作规程,合理设置各类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加强井下作业人员培训,消除因碰撞、洒水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误报警。
二是加强系统管理,定期对远程监管系统设备、电源、线路、网络进行检查,深入分析故障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减少故障次数,确保网络数据传输正常;加强对监测设备的维修与现场管理,按规定进行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测试,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性能完好,断电灵敏可靠。
三是加强考核问责,严格落实远程监管考核追责措施,对远程监管应发现重大风险而未能发现或发现没有及时上报处置的,严肃追究当班值班人员及相关部室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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