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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公告(2021年第2批)

时间:2021-05-06 21:00:15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1年第2号

  

  依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通过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的评审,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告。

  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来信或电话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称号。

  联系人:杨飞,电话(传真)0591-87660831;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1号楼,邮编:350001。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总第四十八批)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总第四十八批)

  

  

  序号

  申请单位

  申请类型

  评审单位

  申请行业

  1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初次申请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机 械

  2

  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

  初次申请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轻工

  (服装生产)

  

  


原文链接:http://yjt.fujian.gov.cn/zwgk_gb/tzgg_gb/yjglt_gb/202104/t20210430_55880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