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5月1日讯(记者 林侃 何祖谋)记者1日从省政府安委会了解到,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我省将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在全省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遏制较大事故多发势头,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据了解,本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期间,我省将聚焦水上安全、道路交通、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消防、城镇燃气等事故多发领域,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水上安全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要健全海事、海警、海洋渔业等涉海部门协同执法机制;要加强船籍港源头管理,健全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要突出防范海上商渔船碰撞风险,优化沿海船舶航路规划、渔业港口建设及渔业发展规划;要加大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力度;要完善水上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水上应急力量实战能力和应变水平。
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源头安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治理,严管严查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行为;扎实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运输行为,严查非法营运和货车“百吨王”、超载30%以上、疲劳驾驶、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工程施工安全方面:要强化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关键机械设备等内容;要加强工程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力度,建立巡查、移交、处置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
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控。要贯彻落实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要落实“禁限控”目录;要切实强化精细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持续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和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的监督管理;要深入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化化工园区整治提升。
矿山安全方面:要以严防采空区坍塌、冒顶片帮、火灾、透水、中毒窒息、坠罐跑车、高陡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非煤矿山事故隐患。要强化煤矿瓦斯、火灾、水害等风险灾害治理,以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切实加强煤矿井下封闭管理,严禁私拆密闭;要督促合法生产煤矿严格落实“八定”的措施,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严防非法违规开采。要全面落实全省174座尾矿库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工贸安全方面:要重点突出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涉氨制冷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落实中毒窒息、高处作业、涉氨泄漏、粉尘防爆安全措施。
消防安全方面:要扎实开展纺织印染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学校医院、养老机构、餐饮娱乐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要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画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要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
城镇燃气安全方面:要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燃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要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要推动燃气企业启动燃气场站提标改造,完善燃气管道设施标志,投用省级燃气行业安全监管系统。
行动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加强对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确保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