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辖区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风险管控工作,4月下旬开始,邯郸监察分局在监察执法中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风险隐患分析和警示约谈。
一是提前部署推动。3月中旬,分局专题安排约谈工作,要求监察员深入统计剖析2020年7月以来在监察执法、远程监察、风险研判中发现各矿的隐患和风险,尤其是查处的系统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监察员分析归纳每处煤矿存在的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尤其是检查中屡查屡犯的隐患和屡罚不改的违法行为,并指明其在思想认识、整改落实和技术及现场管理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
三是对症提出要求。对各矿存在的问题,分别对症下药,提出下一步具体工作要求。同时要求各矿定期汇总梳理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做好隐患排查整改,提高风险分析管控效果,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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